一、項目編號:SZCG2021188
二、項目名稱:宿州經(jīng)開區(qū)南二環(huán)路京滬鐵路立交橋兩側環(huán)境綜合整治服務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宿州市同輝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遠東國際汽配城A區(qū)9棟104號
中標(成交)金額:428000.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名稱:宿州經(jīng)開區(qū)南二環(huán)路京滬鐵路立交橋兩側環(huán)境綜合整治服務 服務范圍:詳見附件 服務要求:詳見附件 服務時間:服務期為10工作日。 服務標準:詳見附件 |
五、評審專家名單:王靜(組長)、劉偉、寧道成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按代理合同執(zhí)行11000元。(含評審費)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廣州市見智咨詢有限公司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宿州市人民南路派出所后三樓,聯(lián)系方式:15856296668 。
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科提出投訴。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名 稱: 宿州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
地 址: 宿州市鞋城五路508 號
聯(lián)系方式: 0557-3936069
名 稱: 廣州市見智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人民南路派出所后三樓
聯(lián)系方式: 15856296668
項目聯(lián)系人: 韓工
電 話: 15856296668
十、附件
1.采購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復公告)
2.成交公告
3.成交供應商投標文件其它公示內容